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如楊會計師所示,先確認留職停薪的原因,再決定勞健退是否需要繼續,再確認要如何繳.請參考勞工局資料http://www.bli.gov.tw/sub.aspx?a=52W48%2BBMncM%3D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看一下資料如下:
Q:小敏大學畢業後,很幸運的在一家大型餐飲事業找到人事助理的工作,最近有幾個同事想辦理留職停薪,向她詢問留職停薪期間是否還能繼續參加勞保,她也不太清楚,想請問勞保局下列哪種情況,於留職停薪期間能繼續加保呢?【A】同事因罹癌目前接受化療、【B】同事想請育嬰假自己帶剛滿1歲的女兒、【C】同事預計3個月後要出國念書、【D】同事收到兵單,下個月要入伍了、【E】同事因父親年邁且身體狀況不佳需人照顧。
A:
哪些人可以在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加保呢?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即有實際從事工作者,才能參加勞工保險,但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勞工留職停薪期間卻例外可以繼續參加勞保只有以下原因:【1】應徵召服兵役、【2】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3】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4】任職滿1年(備註),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育嬰留職停薪,投保單位如遇員工因上述情形願意繼續加保者,只要為其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辦理登記即可。
所以,小敏的同事A、B、D皆符合續保規定,小敏只要在他們留職停薪開始時提出續保申請即可,又同事C、E因不符合續保的規定,請於同事C、E最後一個上班天先辦理退保,等他們復職時再申報加保。
留職停薪續保期間的保險費如何負擔呢?
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投保單位負擔的保險費不須繳納(但投保單位如為公家單位,則仍應由各機關、學校自行編列預算支應),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的保險費,可申請遞延3年繳納,保險費繳款單將在遞延繳納期限屆滿時寄給被保險人;如選擇不遞延繳納者,保險費繳款單則會按月寄給被保險人,請被保險人收到保險費繳款單時依限繳納。
除了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的被保險人保險費計收方式較特別外,其他原因繼續加保的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間,其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仍由投保單位負擔,由本人負擔部分,有給與者於給與中扣繳;無給與者,由投保單位墊繳後向被保險人收回。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