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加工費非原料,不能適用零稅率,參見:南區國稅局:依財政部函釋規定,課稅區營業人為免稅出口區內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或保稅倉庫加工所收取的加工費收入,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規定零稅率範圍,應依法課徵5%營業稅。所以商號為科學園區事業加工零件,該加工費不適用零稅率,仍應開立應稅發票。營業人銷售與免稅出口區內之外銷事業、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或保稅倉庫,如屬勞務部分,亦不適用零稅率規定,該銷售皆應開立應稅發票,課徵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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