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呂大會計師真是神,都難不倒,佩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您提問若是一般民眾的圈購,則可以直接找您開戶的證券商,向其說明要圈購股票的名稱,您要買多少張,按多少錢買,其他事項可參考圈購注意事項如下:
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每一圈購人實際認購數量規定如下:
專業投資機構(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投資信託及信託業。)、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仟股。其他圈購人(係指除專業投資機構外之其他法人及自然人)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仟股。專業投資機構(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投資信託及信託業。)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仟股。其他圈購人(係指除專業投資機構外之其他法人及自然人)最低圈購數量為 1 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仟股,另依本公會「證券承銷商詢價圈購配售辦法」所訂應優先配售對象之認購數量合計達詢圈配售數量者,圈購人及其配偶之認購數量應合併計算,並不得超過單一自然人認購數量上限。
2.中華民國國民參與詢價圈購配售須年滿20歲;且身份需符合聲明書第1項之規定。
3.圈購人向證券承銷商遞交本圈購單係表達認購意願;證券承銷商受理圈購亦僅係探求投資人認購意願,雙方均不受圈購單內容之拘束。
4.本次承銷案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本案之代收股款專戶。(即圈購處理費=獲配股數×☆元),如獲配售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洽特定人認購。(如本件承銷案不擬收取圈購處理費者,則免列入此條款)
5.圈購人於填具本圈購單時,應先詳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處理辦法公告」及聲明書內容後填寫之。
6.本次詢價圈購有關事宜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7.配合再行銷售辦法修訂,繳款期間縮短,證券承銷商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為主要方式向受配認購人為配售繳款之通知故提醒圈購人應確實填寫傳真號碼,以維護自身權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