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如同楊會計師所言,以公司名義為宜,因公司所需資金大,按目前銀行的內規,營收的5~7成是借款額度,例如營收3千萬,可貸款1500萬~2100萬左右;另外,如果是購置不動產,則是否用公司名義,可再討論,因除了利息支出、貸款額度為考量之外,還要考慮營運風險、不動產未來的稅負等因素.以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最好用公司名義,利息支出可以列帳,減少營所稅負擔,通常負責人會做擔保。
2、以公司名義借款,公司有借款及銀行存款流入或資產等購入,在資產負債表上會好表達,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方不致於出現奇怪的會計科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