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以公司名義購入不動產(房屋及土地),因土地無法提列折舊,只有建築物可以提折舊,所以,在購入時,合約上要區分為土地及房屋各多少,免得用公告現值去分攤,會造成房屋少而土地多,影響公司的折舊費用少。
2、財報上區分為土地、房屋及建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如果公司的營業項目很容易被客戶求償,而且求償金額可能很大,建議不動產由個人或以資產管理公司方式持有;以個人持有土地,建物由法人持有是常見操作方式,在稅務操作上也較方便。以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