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若進口用FOB以實際發票金額做帳, 應以實際進口日之匯率換算進貨及應付帳款金額, 而於實際付款時, 以實際付款日之匯率換算沖銷應付帳款, 差額則以匯兌損益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以FOB進口商品,於貨品裝船時賣方發票金額入帳,之後所發生運費即保險與通關港捐等費用,完稅時貨物稅與關稅等,及進口驗收完成入庫等相關成本支出,均是此批商品之進貨成本,應予累積為進貨成本併入帳。至於實際付款時與帳上應付帳款之差額,係因匯率變動所產生,得直接以匯兌損益入帳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