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員工,領固定薪資,但勞健保非貴公司負擔,因此於發放薪資時,建議填免稅額申報表(放公司備查即可),則5月薪資為5萬,補發(3-4月)薪資59,677,共109,677元,於6月發放,依台財稅第25193號,公司補發薪資,應以實際給付之日期為準,除當月份薪資部分依所屬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率表(編者註:現行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規定,扣繳所得稅款;其他補發各月份之數額,應依非固定薪資(編者註:現為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所得稅款。因此,於6月支付3-5月之薪資時,可無須扣繳。(因5月薪資未達84501元,而3-4月薪資亦未達84501元)。另關於補充保費,由於此員工未於貴公司投保,因此須代扣補充保費共109,677元*2.11%=2314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你的問題出現盲點,基本上您要先定義該名員工是專職或兼職員工,專職員工確實是未達8.4萬不用扣繳,且沒有補充保費問題。(但公司端可能有補充保費負擔),如果是兼職員工,單次(非單月)給付超過2萬,就同時有扣繳與補充保費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