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先幫國外公司代收佣金收入100萬,再匯出給國外公司50萬, 如果50萬為成本, 則營所稅是50萬*20%, 惟公司需有佐證資料以證明50萬為成本, 例如雙方合約, invocie, 匯款證明及此交易之合理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公司需要繳納的營所稅是50萬*20%。如果公司已列佣金收入100萬,則再匯出給國外公司的50萬則為公司佣金支出,需要繳納的營所稅仍然是50萬*20%。
(2)公司應保留相關合約、交易清單、匯出匯款單、Invoice等,備供未來查核之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