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1)以個人名義開立之治療所、診所(非公司),因業務需求可購入公司車嗎 ? 可以 , 但進項稅額不可扣抵營業稅, (2)而個人執行業務所得申時, 可列為固定資產分年提列折舊(3)若自購則可分年提列折舊, 若採租賃可列租金費用。(4) 租賃是否比自購在稅上較有優勢, 沒有喔, 差異不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稅務負擔說明如下:
買車:
進項營業稅5%不得扣抵(如登記為自用乘人小客車),營所稅帳列公司固定資產每年分攤提列折舊車輛金額上限250萬。
租車:
租金進項營業稅5%當期可以扣抵,營所稅帳列租金支出可全額認列費用。註:如 貴單位營業稅若為查定課徵方式則無進項營業稅扣抵問題。
如上述通常而言租賃車輛在高單價車輛上,節稅效果較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