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所得稅法第 48 條,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其估價準用本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辦理,而第44條,可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之。因此,股票可以月平均成本計算出售成本。2.基金若欲長期持有,可列示為非流動資產之長期性投資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其處份及轉換損益由於貴公司為專營投資之公司,應列於營業收入及成本以總額列帳,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其他綜合損益。3.基金每月配息另設一個營業收入入帳 4.海外基金配息有部份以本金配給,(EX每月10元,其中8為配息(銀行有提示之海外所得清單);另2配息來源為本金,應貸記金融資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建議尋求會計師一對一諮詢,此部分說來話長,文字敘述不易理解。另一方面,貴公司對投資項目已有特殊想法,此部分更應與會計師溝通。以下為原則敘述:
2. 境外基金部分,當作一般投資項目的買進與賣出,認列處分損益,當期配息列為利息收入,沒有特殊稅負考量。
3. 投資境內股票部分,如果是不發行股票公司,也是當作一般財產交易處理。
4. 投資境內有發行股票公司,交易所得與股息均為免稅所得,進銷存要編的百分百正確,期末有市價者,要調整為市價評價,沒有市價者,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 有如4.所提之免稅項目,期末報稅還要做免稅費用的分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