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建議有跨年度費用支付時可依據以往年度支付情形估列所屬109年度應付費用,卽借:各項費用XXX貸:應付費用:XXX
次年度110年度支付時連同該年度所屬費用一併借:各項費用XXX借:應付費用:XXX貸:銀行存款XXX。如未作分攤逕以110年度費用入帳,國稅局查核時會以過期帳方式調整減列補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可於109年年終先行應計入帳(估列),借:電話費,借:勞健保,貸:應付費用。
(2)再於110年初(以相同全額、借貸反向)自行作迴轉分錄,借:應付費用,貸:電話費,貸:勞健保。
(3)110年實際支付電話費、勞健保時,即可依正常現金支付費用方式處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