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商業會計法第 14 條,會計事項之發生,均應取得、給予或自行編製足以證明之會計憑證。因此,會計事項,譬如支出之金額應該會與發票金額相符,也就是實際支付金額會與發票或收據相符。2.貴公司提及內帳與外帳之問題,則應是發生發票金額大於或小於實際支付金額之情形,此時仍以實際金額入帳,惟取具之憑證與實際支付金額不符之問題可能會涉及相關罰則,這也是事務所為避免麻煩依發票金額入帳之原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外帳依取得發票及付款入帳,若實際已付款及取得發票,當然要全部入帳。
2、補助款是帳列其他收入,對方(或政府或其他單位)會開立扣繳憑單給公司,公司要核對補助款是否正確入帳及申報營所稅。
3、會計上採總額法入帳,不是淨額差額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