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租賃收入對個人得扣除必要費用後,連同該個人其他所得(如薪資等)併入該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相關扣除額後依適用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綜所稅。2.房東為個人,只要依據合約及匯款或簽收記錄,並按規定辦理扣繳(如未辦理會受罰),公司即可入帳租金支出。3.在每年1月底前扣繳義務人(公司)將上年度內扣繳之稅款,開具扣繳憑單彙報國稅局查核,又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時,免予扣繳,開具扣免繳憑單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承租人有租賃所得,併入個人所得中計算綜所稅,即薪資+租金收入X57%(必要費用43%或列舉)+利息+其他所得等。
2、房東是個人,公司可以依合約、付款証明(支票匯款)等入帳,帳列租金費用。
3、每年1月底前由承租的公司開立扣繳憑單給房東並申報上傳給國稅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