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補充一點,協會或協會或外部課程單成立時,無論有無雇用員工,如未辦理稅籍登記(原稱為營業登記),亦應向國稅局申請扣繳單位設立登記,由國稅局配給統一編號及稅籍編號,以申報扣繳憑單或辦理勞健保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社福單位補助兒童參加體操協會舉辦之課程,收據抬頭為兒童姓名,由家長繳費完畢,持收據向社福機構申請補助費用,此為社福單位補助該兒童,而非體操協會,受贈人為兒童,而依所得稅法規定,因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因此,社福單位無須對該兒童之受贈所得扣繳申報。 2.若由社福單位直接匯款至該協會,收據為該兒童,亦為實質對兒童之補助,同1.受贈人為兒童,而依所得稅法規定,因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因此,社福單位無須對該兒童之受贈所得扣繳申報。3.若是社福單位直接取得體操協會之課程收據,但事實上亦為社福單位補助該兒童之課程費用,收據僅證明社福單位幫兒童繳費,非社福單位捐款給體操協會,因此無須列報申報協會捐贈所得。 4.社福機構補助兒童之私立幼兒園費用,兒童為受贈方,依所得稅法規定,因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因此,社福單位無須對該兒童之受贈所得扣繳申報。收據若為為社福機構之名稱僅證明社福單位幫兒童繳費,非社福單位捐款給私立幼兒園,因此無須列報申報。5.只要協會或其他單位有員工一定會向國稅局申請設立統一統編以申報扣繳憑單或辦理勞健保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