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前段規定,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視為銷售貨物。並應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2.如獎品係由給獎單位自行生產製造的,則按獎品成本的金額,依(一)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10%。
(二)獲(中)獎人為非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3.依勞動部800626台勞福一字第15538號:
事業單位歲末尾牙宴請全體員工聚餐,係屬事業主慰勞員工一年來之辛勞所舉辦之活動,非一般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辦之聚餐活動,故尾牙聚餐費用自不宜動支職工福利金。同時依財政部說明尾牙聚餐費用不得動支職工福利金,必須以「其他費用」科目列帳;故公司以其他費用列帳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屬於職工福利。
2. 要依照市價開立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