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IAS 16:資產之折舊始於該資產達可供使用時,亦即達到能符合管理階層預期運作方式之必
要狀態及地點時。資產之折舊止於依 IFRS 5 將資產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
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日或資產除列日,兩者較早之日期。因此,於資產處於閒
置狀態或不再積極使用時,除該資產已提足折舊外,不應停止提列折舊。如上述資產處於閒
置狀態或不再積極使用時折舊應續提至足為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今年要續提,直到全部提足為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