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除依營業稅法第19條(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情形)規定,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支出、交際應酬用、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自用乘人小汽車等,進項憑證稅額不得扣抵情形外。依營業稅法與營利事業查核準則辦法規定費用支出應與公司業務有關,其所取之進項憑證得扣抵營業稅與列帳。
2.如所述 貴公司支付給政府單位之權利金或租金支出,如與公司營運相關,其所取之進項憑證得扣抵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由於政府機關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9條規定得免辦理營業登記,若出租國有或公有土地收取權利金或租金,未列入單位預算,而應繳納營業稅,可以依照75年9月30日台財稅字第7535812號函,在每次收款時開立「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申報銷售額與營業稅額繳款書」,並以第四、五聯代替銷售憑證交與買受人作為記帳及進項扣抵憑證,且於收款之次月十五日前持憑第一、二、三各聯向公庫繳納營業稅。
依上述函釋,若該筆權利金或租金支出,與公司業務有相關,是可以作為營業稅扣抵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