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操作swap,在約定的到期日換回貨幣1.如符合避險會計有效性之評估,列其他綜合損益-避險工具之利益。 2.如僅一般套利交易者,為已實現兌換損益,應先做公允價值評估後沖轉金融資產,會計科目為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如公司所操作之swap並未符合避險會計, 則應在約定之到期日, 以該swap合約之公平價值衡量, 而該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當該合約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