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營造廠商若採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對外承包工程,係屬勞務承攬業,應於實際收款時開立統一發票 ; 若為包工包料則屬包作業承包工程,其開立統一發票為報繳營業稅之時限,應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二)另外營造業包工不包料工程應按實際承包工程價依法 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三)對於營造業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之案件,應依本部 75 年 12 月 22 日臺 財稅第 7575978 號函之規定辦理,並針對其承包工程合約書內容、工務機關 核准之施工圖樣,應用各項材料數量、開、完工報告書等有關資料詳為查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營造廠商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對外承包工程,核屬勞務承攬業,應於實際收款時開立統一發票。若為包工包料則屬於包作業承包工程,其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之時限,應依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開立。2.營造廠承包建設公司之工程,應依雙方營造專業及市場行情議定後訂定契約。3.包工包料與包工不包料之差異在於,若為包工包料其施工所需之材 料與所需投入之人工均由營造業者負責,因此營造業者 除人工外,對於材料之購入、領用、退出等詳實紀錄並 作材料耗用之分析,以供日後查核之所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