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企業幫別人蓋宿舍, 若為承攬收入的情況下, 企業係需開立發票認列營業收入 (二)而擁有產權的企業, 應將其列為不動產項目為宜 (三)若為裝潢費才有未攤銷費用科目的適用,其相關說明如下:營利事業遇租賃期限未滿而結束或遷址營業時,該租用營業場所之裝潢費用未攤銷餘額,得列為當年度損失,無須事前報請稽徵機關核備。營利事業租用營業場所支付之裝潢費用,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條規定應以未攤銷費用列帳,並逐年分攤提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幫別人蓋宿舍,首先,若則該宿舍完工後之建物所有權人為別人,則為別人委託貴公司幫忙建造,貴公司應向別人收取費用,否則則屬營業稅法中-以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自用,或以上項貨物無償移轉他人,為視同銷售貨物,應按實價開立發票。其次,若貴公司幫別人蓋宿舍,建物所有權屬於別人,則非貴公司之資產,無須入帳。綜上,請確認貴公司與他公司之關係為委託建造關係或其他,才能依權利義務正確立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貴司「幫別人」蓋宿舍,其承攬收入應開立發票以營業收入處理。完工後五年後會拆除之宿舍,其擁有產權之企業,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如能檢附完工後五年內必會拆除之原因證件,可按五年計提折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