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商業會計法第11及34條規定, 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發生增減變化之會計事項, 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 所以假日取具的費用發票, 如有造成資產及費用發生時, 則應於發生時記錄變動之會計事項, 然如果假日取具的費用發票, 係之前所產生之會計事項, 則應於實際發生會計事項變動時為記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商業會計法第 10 條,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在平時採用現金收付制者,俟決算時,應照權責發生制予以調整。所謂權責發生制,係指收益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決算時收益及費用,並按其應歸屬年度作調整分錄。第 11 條,凡商業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稱為會計事項。第 34 條,會計事項應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至遲不得超過二個月。由以上條文可知,於交易日發生費用,稱為會計事項,而會計事項應於發生時登帳,因此,於假日發生之費用,自當紀錄於當日(即假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