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公司之差旅費只有單程(回程搭便車),是否合理需視實際情況而定,由於並未超過查核準則規定之範圍,若於出差報告單載明理由,一般並不會被質疑。另顧問若已領取車馬費是否可再報支車資,需視合約而定,若為委任合約中包含顧問費及車資,則可認定,惟此車資應視為顧問執行業務所得之一部分,若與顧問之間為聘僱合約,則車馬費為顧問薪資所得,車資則列為公司之旅費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旅費支出其交通費在稅法上規定應憑下列憑證核實認定:(一)若搭火車、汽車及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資,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準;乘坐高速鐵路應以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二)若搭乘坐計程車車資,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憑。但包租計程車應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三)要填具詳實之差旅報告書及檢附上述費用相關憑證(四)差旅費如果常常只有單程(回程搭便車)係有點不合理,但若出差屬實且有詳實憑證及差旅報告書可佐證,應不構成問題 (五)通常給付給顧問的顧問費加車馬費通常是是定額或實際檢附單據而給付, 若是定額例如一筆2000元的話, 是不用再拿車票來報帳, 而只是給憑證讓公司核銷用而已。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1.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旅費:一、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所述公司差旅費若已依規定提示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則可認定;與是否僅報支單程無關2.顧問之車馬費是否可以另外報支,則需視公司與顧問間約定或合約規定之車馬費報支方式而定,若依約定公司需負擔該顧問之車馬費,則可額外取得車票報支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