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一)首先企業若要採直接扣抵法的前提是:兼營營業人其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之實際用途者,得採用直接扣抵法,按貨物或勞務之實際用途計算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之金額勞務之應納及購買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勞務之應納稅額。但經採用後三年內不得變更。(二)若符合其營業稅採行直接扣抵法的方式,則營業人要填寫及, 其計算表及分攤明細表上,需要計算不得扣抵比例,公式及欄位說明在上頭說明的詳細,建議可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採用直接扣抵法時,土地相關費用為專供經營免稅營業用貨物之進項稅額,會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減除,因此不可扣抵營業稅。公式如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購買國外勞務應納稅額-(進項稅額-規定不得扣抵
之進項稅額-專供經營免稅營業用貨物之進項稅額-共同使用
貨物之進項稅額×當期不得扣抵比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