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個人擬自地自建用個人名義登記所有權,但願意設籍課税當包租公,可成立獨資商號經營,或雖不成立商號而以個人名義自動辦理營業登記,如該建物確專供出租使用,於辦理登記前因建造工程取得之進項憑證,雖已逾申報扣抵期限,或所載不符營業税法第33條之規定,仍得專案報請覈實,准予扣抵(租金收入之銷項税額)。實務處理時徵納雙方如有不同見解,可參據財政部門90.4.4.台財税字第0900452249號函釋闡明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關於工程款之進項稅額如何退還之問題,由於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退還溢付營業稅者,應俟辦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登記,取得建築改良物或自建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再憑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及統一發票影本,申請退還該固定資產之溢付稅額。因此,建築物所有權應為營利事業之名義方能扣抵,若統一發票雖為營利事業之統編但建物所有權人為個人則無法申請退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辦妥設籍課稅後,若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則營業人因購買建築改良物或自建建築物投入之材料成本所取得之進項憑證,申請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退還溢付營業稅者,應俟辦妥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登記,取得建築改良物或自建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再憑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及統一發票影本,申請退還該固定資產之溢付稅額。但若是設籍課稅前之支出則無法申請退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