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電腦的固態硬碟要擴充不是汰換,若原電腦帳列固定資產,擴充固態硬碟之金額大於8萬元,則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1條之規定應將擴充固態硬碟支出列於原固定資產之增添項下,若金額小於8萬元,得列資產或費用(雜項購置)。若原電腦帳列雜項購置,則此擴充固態硬碟若金額大於8萬元,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1條還是應該列為固定資產,依耐用年限攤提折舊,但若金額小於8萬元則列為雜項購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企業可掌握下列判斷基礎:依據重大性及收入費用配合原則和稅法規定,其支出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若金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之固態硬碟要擴充,應列資本支出(即資本化),視當初原電腦購置時是認列辦公設備或電腦設備科目,並依該資產使用年限分年攤銷;若固態硬碟要擴充金額在八萬元以下, 則可依金額重大性認為為其他費用科目或雜項購置科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電腦的固態硬碟要擴充,若原固態硬碟帳列固定資產,則可帳入固定資產,若原固態硬碟帳列雜項購置,則可入帳雜項購置,另可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7-1條之規定判斷: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臺幣八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整批購置大量器具,每件金額雖未超過新臺幣八萬元,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仍應列作資本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