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以所述之交易流程觀察, 因銷售之貨物,其起運地非在中華民國境內,國外第三國供應商交付之貨物,亦未進入中華民國境內,無報關提貨憑證,非屬外銷貨物或進口貨物範疇,不宜按進、銷貨方式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與國內客戶及供應商訂立買賣契約, 而且貨款係按進銷貨全額匯出及匯入, 則公司營可以以進、銷貨列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國內客戶A 向國內甲公司訂貨,最後是由國外供應商直接運至A的國外廠,由於是國內甲公司銷貨給國內A公司,因此並非外銷,不適用零稅率,甲應開立應稅發票予國內A公司申報營業稅,帳務依進銷貨處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