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海關對進出口報單上輸入出貨品之分類、稅則及統計、檢查號別等,均有填報規定,公司帳載及發票內容要與其一致處理較適當。因同類型經產品組裝或彙總後,即非原產品,可能使勾稽與申報作業更趨複雜,宜慎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出口報單項次係依輸出許可證或發票所列貨物順序,用阿拉伯數字 1、2、3……逐項填列。因此,發票上之項次應等於出口報單之項次,而帳上存貨之進銷存記載亦應以發票之品項為入賬基礎,若將同類型不同單價之產品彙總開為一項,則當產品價差太大時,於編制成本表單時容易產生異常狀況,而被國稅局質疑存貨分類太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