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母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 如在母公司集團整體的每月獲利情形來看, 應將所持有100% 子公司之獲利反映於母公司, 惟公司仍視公司之需求而定, 如管理階層需每月了解集團整體獲利情形,則應將子公司之損益及未實現之毛利認列沖銷。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母公司為台灣未上市櫃的公司,100%持有子公司股權,交易方式為子公司銷售給母公司。因此為逆流交易,每月結帳時,母公司應認列子公司之投資收益,借:採權益法投資 ***貸:投資收益***,並沖銷未實現毛利,借:投資利益***貸:採權益法投資 ***。2.實務上的做法是看公司之結帳方式,若為月結,則每月計算,若為年結,則於資產負債表日計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