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決算申報書是109/1/1~109/10/20(市政府公文核准日)。
2. 申報期間6個月。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公司決算申報之所得期間應以當年年初至股東會決議解散日為止,非註銷日。2.所得稅法第40條所稱營業期間不滿1年,係指營利事業在年度進行中,新設立或因故停業或歇業而言。對於因違反稅法規定,經稽徵機關依法勒令停業處分者,應不適用上開法條營業期間不滿1年換算所得額之規定。(財政部56/09/29台財稅發第9692號令)因此,公司109年之營業期間為5/1~股東會決議解散之日為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