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企業收到獎金,可能是其他收入,也可能是幫上游廠商銷售成績不錯而收到的獎金,此時可能要列為銷貨折讓,實際還是要個案認定。2. 付出獎金通常還是要列為薪資,此時必須留意是否有二代健保問題。3. 員工如果為正職員工,必須年度總薪資在申報健保月薪16倍以上要扣二代健保;如果是兼職員工,則單次給付超過2萬就要扣二代健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企業若收到獎金的,通常是以其他收入項目入帳,備註要註明來源,另外企業若發放獎金, 會依發放的性質有所不同, 有可能是列薪資費用或佣金支出,若有達需要扣繳所得或二代健保的情況,則公司需要代為扣繳和扣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收到獎金,則應視獎金之性質,列為收入,發放獎金,有可能是發放給員工,則為薪資支出,亦有可能是佣金支出,因此建議您能敘述一下發放即收取獎金之性質才能知道應該如何列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