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公司與公司之間借貸合約會決定同業往來入帳之金額,若貴公司約定以美金100,000作為借款金額,則分錄為借方:同業往來2,900,000借:兌換損失 300,000,貸方:外幣存款-美金3,200,000(依交易日功能性貨幣之即期匯率換算入帳),另外公司與另一公司之借款需考量公司法第 15條之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所述問題, 如在借美金還美金的情形下,建議可以以美金帳戶的移動平均匯率為32為借款入帳之匯率, 而跨年度時, 將未償還之外幣借款及外幣銀行存款, 進行外幣評價認列未實現兌換損益(稅上需調整)。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從美金帳戶借出 USD 100,000 給另公司,本公司該美金帳戶的移動平均匯率為32,借出當天匯率為29。則以會計觀點來看,需視另一家公司與貴公司之間之借貸合約決定同業往來之金額,若貴公司約定以美金100000作為借款金額,則分錄為:借:同業往來 2,900, 000 借:兌換損失 300,000貸:外幣存款 3200,000 (貸出資金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功能性貨幣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入帳)。另,此借款應考量是否違反公司法第 15 條,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 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