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不管公司是否入預付貨款,承認銷貨收入應該是300萬,以與日立開給貴公司的發票相對。
2. 收到折讓單之後,再借記銷或折讓,使最後銷貨淨額也是200萬,這樣對公司沒有實質上影響,也符合日立所開立發票。
3. 有時候金流係由業主墊支,只要沒有舞弊,不要胡思亂想。與其做金流,更重要的是符合日立開立發票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貴公司所述,本次實際進貨為200萬,故帳務僅需記錄進貨之分錄即可,而配合供應商而虛列之預付貨款100萬,則不宜預付貨款入帳,可作備忘附記,以符合實際交易。至於進貨時取得發票300萬中所含前述配合供應商而虛列之預付貨款100萬進項稅額5萬元部分,如後續在營業稅申報同一期間即開立折讓單,因同期營業稅進項稅額一增一減,自動抵銷,可不作處理外,如有跨期申報時,則建議先借記進項稅額5萬元,貸記其他應付款,俟開立折讓單該期申報營業稅時,再沖轉前述分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公司為達到進貨標準而取具發票並申報扣抵,就稅法來說,為無進貨事實,卻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並虛增營業成本,將同時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及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10條之2規定,致須分別處予罰鍰,不可不慎。就財務會計來說,未付款帳上就不應有預付貨款,因此帳上既不應做預付貨款亦不應做進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