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依財政部83/08/24台財稅第831607203號、財政部 85/07/24 台財稅第851912320號、財政部 91.02.20. 臺財稅字第 0910451113 號函規定:國內廠商接受國外客戶委託加工後運交國外廠商者可適用零稅率、營業人就國外廠商提供之原料加工後出口其加工收入適用零稅率、國外廠商提供原料委託國內廠商加工後出口,其溢付稅額可核實退還;可參酌函號內容決定適用之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進口零件或商品時所繳納營業稅,即可併當期各項進貨或費用申報進項稅額扣抵,並無限制在出口時才能申報扣抵,且與進出口之稅則無關。而出口時之營業稅為零稅率,且在出口當期申報營業稅時,有溢付稅額,可申請退回溢付之營業稅。退營業稅之要件為:1、檢附符合零稅率出口之文件2、本期申報有留抵稅額。而退稅限額為:零稅率銷售額合計*5%,當退稅限額>本期申報留抵稅額,則退稅金額為本期申報留抵稅額,當退稅限額<本期申報留抵稅額,則退稅金額為退稅限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