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有關企業收到之計劃補助款項會列入公司補助收入項下,而購入計劃相關之消耗器材等支出,相對性也需列示在公司之各相關成本、費用中,只是依原補助計劃規定辦理核銷,公司是不需要再作分錄, 性質屬類似專案補助收入和專案補助支出(成本)核銷的觀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申請計劃補助,因此需要參考該計畫核銷之辦法,在公司帳冊之外單獨設經費核銷表。公司支付消耗器材時,於公司帳上做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而於該計畫之核銷表中,應於原計畫之預算編列項目項下列支,不需做分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如果您是公司,所收到之計劃補助款項本屬公司收入,已列入公司補助收入項下,購入計劃相關之消耗器材等支出,也已列入公司之各相關成本、費用中,向原補助申請單位依規定辦理計劃核銷時,公司不需要作任何分錄。
(2)向原補助申請單位依規定辦理計劃核銷,僅係公司依規定對補助單位行政作業配合上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僅需依規定配合完成本身應盡的行政作業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