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外帳處理人員實在難以判斷伙食費的實際支用情形,但依稅法規定,包含便當收據,每人每月2400範圍內,是可以列之伙食費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營利事業如實際供應膳食,其伙食費之列支應取具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作為憑證 ,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新臺幣2,400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第3款伙食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①主食及燃料為統一發票,其為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者,應取得普通收據。
②蔬菜、魚類、肉類應由經手人出具證明。
③委請營利事業包伙或在其他營利事業搭伙者,為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
④營利事業員工伙食費係委由已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者,為職工福利委員會出具之收據。如上述第3款第3點所述可帳列伙食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名為便當的收據,若為實際提供員工之伙食費或誤餐費,依營利事業稅查核準則第 88 條規定,在每人每月限額2400元以內可核實認定,超過部分應轉列員工薪資並申報,否則不予認定。相關規定如下:伙食費:
一、營利事業不論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應提供員
工簽名或蓋章之名單。二、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在下列標準範圍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