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商業會計法第 27 條,會計項目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適當分類,商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因此,除可參考109.03.24更新之商業會計項目表外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907,亦可依企業需求增減,建議您可與鼎新的資訊人員討論適合貴公司版本的財會科目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游智惠
榮譽會計師
A:有的, 自105年1月1日起經濟部商業司提供「商業會計項目表」供各界參考,企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其會計項目或變更代碼。 這套會計項目表係經濟部商業司依據商業會計法新制所規定之會計項目,配合中小企界實務特性,簡化會計項目之代碼,所以建議還是以此版為主, 至於軟體業者應該也是參考此公版來訂定的。請上」(https://gcis.nat.gov.tw/mainNew/doc/acc_1041222.doc) 參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經濟部商業司依據商業會計法第27條,有制定商業會計項目表供參酌,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資料下載〉商業會計行政書表&參考資料〉商業會計法之制定及解釋〉商業會計專區〉商業會計法令〉商業會計項目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