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建議您可從架構上進行股權設計,若發起者未募資到原先的設定金額,投資人可以拿回原有的投資金額,股權設計導入可從下兩個角度切入:
1、資源:短期的資金和資源提供,投入後立即取得股權。
2、執行:中長期的時間貢獻,引領公司的發展或營運, 隨者時間或公司的營運目標達成來取得股權。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建議您可從架構上進行股權設計,若發起者未募資到原先的設定金額,投資人可以拿回原有的投資金額,股權設計導入可從下兩個角度切入:
1、資源:短期的資金和資源提供,投入後立即取得股權。
2、執行:中長期的時間貢獻,引領公司的發展或營運, 隨者時間或公司的營運目標達成來取得股權。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我國對股權式群眾募資的管理模式,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透過證券交易法的授權修改相關法規命令,進而授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訂定「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管理辦法」股權群募辦法的規範標的是「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下稱「股權群募業務」)之經營」,而所謂「股權群募業務」是指:證券商經紀商(下稱「證券商」)利用網際網路設立網站,為募資公司向不特定人辦理公開募集資金之行為,並使投資人透過網站認購募資公司股票之業務,及為經營上開業務所為之附加服務。因此,雖然一般民眾可以透過群眾募資成為公司股東,但卻是透過證券商來辦理,因此欲經營股權群募業務並設立募資平台之業者,如前所述,須先成為證券商,已是證券商的業者,另須申請經營股權群募業務。程序上須先向櫃買中心申請,經金管會許可並核發/換發許可證照後,尚須與櫃買中心簽訂制式契約,承諾將依股權群募辦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其財務、內控、內稽…等相關作業。另鑒於股權群募之投資人通常缺乏專業金融知識與投資經驗,且辦理股權群募的公司規模較小且營運管理未臻成熟,風險相對較高,為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除認購時須提交風險預告書外,股權群募辦法更限制每一投資人透過單一證券商募資平台,單次募資認購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但若是專業投資人、募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東,因具有投資專業背景或對募資公司本有認識,故不受上述限制,但募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持股10%以上的股東,認購時仍須提交風險預告書。由上可知,一般民眾在群募的角色中並無權設計股權結構,而是委由專業之券商經營,並由金管會授權櫃買中心依該辦法管理之,等於比照一般上櫃公司交易方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一般民眾是否可以成為股東是殆無疑義的。另外就股權架構言1.外部資金可分為:(1)吸收潛在股東-吸引優秀人才,溢注資金及技術勞務加入企業,加速企業成長,(2)增資空間-透過增資改善企業財務結構,並協助企業取得營運資金;2.股權分配需考慮兩個層面:(1)確保掌握公司經營控制權,(2)挖掘具實力合適投資股東;3.(1)公司價值取決於外部資金股東入股意願,公司獲利能力(EPS)、財務結構(每股淨值)及產業前景(本益比)等,皆影響市場對公司價值評價,(2)股東權益決定於每股入股金額,愈高入股金額有較高股本發行溢價,取得相同資金可發行較少股份,對獲利EPS相對稀釋性較低,(3)長期而言,高股東權益可創造高公司價值,高公司價值溢注高股東權益,兩者間具有相輔相乘效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