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若貴公司的專利權屬於購入,則應以實際購入成本為取得成本入帳,但若為自行發展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入帳。
公司之專利權,需確定取得後法定享有之年數,進行攤銷。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公司研發申請專利,在研究階段企業仍無法舉證有無形資產存在,或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因此所有研究階段的支出,一律應認列為費用,若可滿足發展完成,資產已達預定用途六個條件則可將研究費用支出資本化為無形資產;2.無形資產屬於「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1條規定之科目,主要包括(1)商譽:合併取得不可辨認及未單獨認列未來經濟效益,及(2)商譽以外之無形資產:同時具可辨認性、可被商業控制及具未來經濟效益之資產,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電腦軟體等;3.例如「專利權」未經研發到專利維護(如繳納政府每年規費及證照費等)都會被列作「研發費用」,建議可以透過買賣交易將「專利」列入「無形資產」,以專利有效年限攤銷專利權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專利權一般歸屬於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的定義在於可辨認性,可被企業控制, 且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一般而言, 專利的取得有自外部(如購買), 其成本為購價加上達可供使用前之可直接歸屬成本的總合, 而攤提則以合理及有系統的方式於其耐用年限攤提, 其中耐用年限不可長於法律或合約的權利期間。至於內部所產生的專利, 則須考量是否在發展階段且符合一定條件者,才可以認列無形資產, 並依據上述的方式攤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