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俞均
榮譽會計師
A:依財政部111.1.25.台財稅字第11004649121號令發佈適用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
之117.5% 計算。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執行業務者適用之費用標準依下列規定調整
(計算後之費用率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第十點(西醫師)、第十一點
(醫療機構醫師報准前往他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業務者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
之117.5% 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
0.94元,掛號費收入之費用標準由78% 提高為92% )。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為簡化稽徵業務,推行便民服務,鼓勵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誠實記帳、申報所定適用之條件:
a.需依法設帳記載,並如期辦理結算申報。
b.申報(調整)之純益率達本要點之純益率。
1.申報或自行調整所得額已達書面審核標準,惟列報之各項費用或損失科目超過法令規定限額部分,仍應調整剔除。2.申報達書面審核要點規定純益率之案件,倘有短匿報、漏報、申報異常或經檢舉有深入查核必要等情事,得依所得稅法第一百一十條及稅捐稽徵法第三十條規定,調閱帳簿文據等相關資料核實認定所得額。3.如同時執行或經營兩項以上業務者,應就各類業務收入分別適用各該類別之書面審核純益率,計算所得額。依該標準,中西醫之書審純益率為20%,請詳國稅局之連結:file:///C:/Users/user/Downloads/%E9%81%A9%E7%94%A8%E6%9B%B8%E9%9D%A2%E5%AF%A9%E6%A0%B8%E5%8F%8A%E5%89%8D%E4%B8%89%E5%B9%B4%E5%B9%B3%E5%9D%87%E7%B0%A1%E5%8C%96%E6%9F%A5%E6%A0%B8%E9%A0%85%E7%9B%AE%E8%A1%A8.pdf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