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收入認列之要件通常是收入能可靠衡量,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尚須發生之成本能可靠估計及衡量;貴單位收取之永久會員費是否可分年攤提,須先檢視成為永久會員之合約或相關規定,確認條件是否符合公報之要件,若條件需分多年才可實現,則須分年攤提認列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會收取109-112年度之永久會員費,依入會費規定,若此永久會員費規定於繳交後無法退還,其已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0號第4條及第19條,收入應於1.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2.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3.尚須發生之成本能可靠估計時予以認列,則可認列收入。因此永久入會費收入,若日後必須提供服務者,則其會計處理,應視未來期間應提供服務所取得之收入,是否足以支付其相關之服務成本而定,若足以支付,則入會費可全數於取得當年度,作為收入處理;若不足以支付,則相當於差額部分之入會費應加以遞延,並按其預計服務年限攤銷,分期認列收益,如其服務年限無法估計,則不得攤銷。另外,若於109年取得110年之永久會員費收入,且會員於109年無法享有權益,則應於收到時做預收收入,於110年可享有入會權益時轉為收入認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巧玲
榮譽會計師
A:可以.假定收到會費是40000時借:現金40000貸預收款項30000(屬110-112年度)會費收入10000(屬109年度)110-112再分年認列借:預收款項10000貸:會費收入1000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