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固定資產的管理請記得有兩項觀念是分別獨立,不宜混淆。
1. 固定資產的入帳及稅務,也就是提列折舊,此部分單純與帳務處理有關。
2. 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與報廢等,也就是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形。建議指派給該固定資產的主要使用者負責。
固定資產即使提滿折舊,但因維護良好,還可繼續使用,這只屬於前面的第1項。由於資產仍堪用,管理冊上還是要記錄這項固定資產,只是不須給予負責管理的人「帳面價值」,直到資產真的要報廢了,才從管理帳上移除,這是第2項部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建議可建立相關內控程序,包含固定資產之取得、處分、維護、保管與記錄等之政策及程序,另購置固定資產後,若因故已無法再使用,則可依稅法規定進行報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固定資產管理是指對固定資產的計劃、購置、驗收、登記、領用、使用、維修、報廢等全部過程的管理。至於該如何管理,則須視公司大小和員工人數而定,無法一概而論。2.當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後,若已無法使用,當然可以選擇報廢或出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