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向Microsoft購買office 365軟體,屬外國營利事業直接將標準化軟體,經網路下載安裝於電腦硬體中或壓製於光碟之拆封授權軟體、套裝軟體或其他標準化軟體,銷售予國內購買者使用,購買者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或公開展示等行為,雖法律形式上係授予買受人使用權,惟其經濟實質已近似軟體商品銷售,我國參照其他國家之做法,將國外營利事業取得該等標準化軟體之對價,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非我國課稅範圍。因此不須就源扣繳。2.國外網路註冊機構(例如 GoDaddy):國外公司透過網路提供服務予台灣使用者所收取之服務費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此,應就源扣繳20%。3.Zoom 使用費:根據Zoom tw官網資訊,該公司有提供發票,因此不須扣繳。https://faq.zoomnow.net/index.php/2020/07/07/755656536234792/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