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通常可以列在直接成本的只有直接材料與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應被歸類為間接製造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直接計入成本是指生產費用發生時,能直接計入某一成本計算對象的費用。某項費用是否屬於直接計入成本,取決於該項費用能否確認與某一成本計算對象直接有關和是否便於直接計入該成本計算對象。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消耗的原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生產工人計件工資通常屬於直接成本。間接計入成本是指生產費用發生時,不能或不便於直接計入某一成本計算對象,而需先按發生地點或用途加以歸集,待月終選擇一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後才計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的費用。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車間房屋建築物和機器設備的折舊、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水電費、辦公費等,通常屬於間接計入成本。將成本分為直接計入成本和間接計入成本,並選擇合理的分配標準對間接計入成本進行分配,對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凡是能夠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都應儘量直接計入產品成本。間接計入成本的分配標準應與被分配費用的發生具有密切的關係,否則將影響間接計入成本分配的合理性,影響產品成本計算的正確性。綜上,若電費能夠直接歸於某項產品,列入直接成本是最好的,若列在間接成本,便必須選擇合適的成本動因使分攤趨於合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