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如果為營業稅,因為沒有統一編號與對方申報銷項的營業稅申報,所以不能扣繳營業稅。
2. 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因為公司的所得係屬於屬人主義,國內外收入都要計入營業額,所以正常支付的費用,即使是國外費用也可以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以費用扣抵營業收入(即列為公司必要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財政部96/04/09台財稅字第09604520730號令規定,外國營利事業直接將未經客製化修改之標準化軟體,包括經網路下載安裝於電腦硬體中或壓製於光碟之拆封授權軟體(shrink wrap software)、套裝軟體(packaged software)或其他標準化軟體,銷售予國內購買者使用,各該使用者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轉售或公開展示等行為者,得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應按一般國際貿易認定。依上述函令,此購買軟體之行為視為向國外購買商品,貴公司應取得之憑證為國外發票(即所提之載明商品名稱/數量/單價等之invoice) 及匯款證明。另依09604520730號函令,此下載網路之office軟體屬於商品,非屬取得國外勞務之情形,且貴公司為繳納5%營業稅之一般營業人,因此並無須繳納營業稅。關於營業稅之法令補充如下:1.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事業、機關、團體或組織而有銷售勞務者(如:技術服務、專利權、商標權……等),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除買受人屬同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即開發票,繳5%營業稅之營業人)且其所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免予繳納營業稅外,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取得的憑證(英文版收據載明商品名稱/數量/單價等)判斷, 出售之軟體公司應在台灣無固定營業場所, 且應為利用網路訂購無形商品,再直接藉由網路傳輸方式下載儲存至 貴公司電腦設備運用,是以 貴公司如法取得統一發票, 然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勞務者,應由勞務買受人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依營業稅法所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繳納之, 是以外國之事業於網路上販售軟體,經 貴公司下載使用,應屬購買其勞務,適用此規定應由買受人計算營業稅額並繳納之並為費用扣抵之依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