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可以發行無表決權特別股。
主要是看天使資金買不買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宛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建議貴公司可以透過公司的章程去規範及限制股東間的權利義務,增加股權安排的彈性,以保留創業團隊的主導權,一般來說防止股權被稀釋,有下列幾種方式供貴公司參考
1、技術作價(佔技術股):不限於一般認知的專利技術,只要有特別的專長、能力、知識、資源、人脈等。
2、合理分配經營紅利:紅利獎金依重要性分配適當的權數。
3、約定買回股權:雙方可事先約定,在未來一定期間內,創業者有買回股權的選擇權利。
謝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張思國
榮譽會計師
A:可以考慮改採用無票面金額股(公司法156條第1項、156-1條),來調配取得股權成本不相同的投資人間的持股比例。另外亦可考慮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或黃金表決權特別股,抑或選舉董監權利有特別約定等特別股(公司法第157條),來平衡不同股東團隊間的權力結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新創公司如何在有限的資源(金)下,爭取最適化的股權比例,就實務上有相當多元可運用的方式,(例如:賣老股換新股、用技術作價入股、實施員工認股權、選擇發行無面額或微面額股票、彈性溢價等),因為運用方式會因個案的需求而有所不同,無法逐一而論。舉例來說,股票溢價發行也是在不被大量稀釋下取得營運資金的一種方式,但投資人是否認同企業有這樣的價值與股票價格,則需要企業來證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