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屬於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分錄則為:
借:代付款 4000
進項稅額 200
貸: 現金或銀行存款 4200
借: 現金或銀行存款 4200
代付款 4000
銷項稅額 20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協助客戶代付LINE@官方帳號的費用,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8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但是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如未取得原始憑證,或已取得而未依規定保存者,除能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准予認定外,其所收的款項應列為營業收入處理,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因此,若貴公司符合代收代付之規定,於代付費用時,借:代付款 4000 借:進項稅額 200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4200,貴公司之後向客戶開發票請款時,借:其他應收款 4200 貸:代付款 4000 銷項稅額 200,此時銷項稅額即可與進項稅額沖抵掉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