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代買交付,假設為100元,傭金10元,則買入時,因以貴公司名義買入,則100列代付費用,進項申報5元,交付時,沖銷代付費用100元,認列銷項稅額,此時銷項與進項沖銷,代付費用也歸0,表示本交易公司只是過手,所以沒有實質影響。
接著,在申報營所稅時,編調節表要加一項代收代付即可讓銷貨與開立發票數相符。
最後,再跟對方收取傭金(也可能是給100元代銷款時扣除)時,再開立傭金收入發票給對方。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若貴 公司只是單純仲介不負擔貨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者,且不以公司的名義進口(購買),符合代收代付之規定,則可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僅就佣金收入開立應稅發票。2.若貴公司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進口)貨物交付與委託人,並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則屬委託代銷貨物,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於送貨時依合約規定銷售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交付受託代銷之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