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有關公司出售不動產部分,除了先前會計師建議之外,仍建議與貴公司會計師實際討論,尤其是貴公司土地出售如果是適用舊制,那土地出售收入屬於免稅收入,隔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還必須進行應稅與免稅費用分攤這是很困難的申報方式,也影響公司稅務,所以建議找會計師研究。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土地增值稅屬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下稱企準)第12號所定義之所得稅,故企業應於處分時將土地增值稅列為所得稅費用。處分年度之處分損益應依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之規定,以未減除土地增值稅前之淨處分價款與土地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惟在稅務處理上, 則依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或出售房地舊制, 土地增值稅等相關費用(如仲介費)稅務處理會有所不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所提供貴公司出售土地廠房交易資料,售價42,700,000減除仲介費1,878,140後得款40,821,860,而償還銀行借款26,175,594加實際入帳14,793,890合計數為40,969,484,二者發生147,624差額,且出售土地除應有土地增值稅外,尚有其他如土地代書與相關稅費,請一併查明後計算處分資產收益金額。至於本土地及廠房交易之會計分錄,借方為現金或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帳款、累計折舊--廠房,貸方為土地、廠房及處分資產收益;其中處分資產收益應由售價減除仲介費、土地增值稅、代書及相關稅費之淨額,再減除土地及廠房之帳面價值(即土地成本31,000,000+廠房成本7,000,000-累計折舊1,516,632=36,483,368) 。另償還銀行借款之會計分錄,借方為銀行借款、利息費用,貸方為銀行存款,請參考。倘若前揭各分錄有疑義或借貸仍無法平衡時,請詳列相關資料,再進一步提問討論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