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建議由公司先準備公司之基本資料,例如:統編、地址及109年度元月份已申報之各類所得申報明細資料, 之後打電話至所屬國稅局, 找各類所得扣繳管區之承辧人員, 告之相關情況, 承辦人員應會協助指引辦理更正事宜。而若有相關罰則,則如上述許會計師所回覆,提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扣繳義務人如已依規定扣繳稅款,而未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扣繳憑單,經查得後稽徵機關將按短漏之扣繳稅額處20﹪罰鍰,最高不得超過2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但若逾期自動補報,可減半處罰。如經稽徵機關限期補報,扣繳義務人仍然未依限辦理,則按扣繳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最高可處45,000元,最低不得少於3,000元。另扣繳義務人未依限據實填報免扣繳憑單,應處以1,5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逾期仍未補報,稽徵機關將按所給付之金額處以5﹪罰鍰,最高可處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3,000元。若逾期自動補報,給付總額在1,500元以下時,按給付總額二分之一處罰,給付總額超過1,500元以上時,則按應處罰鍰減輕二分之一,即處以750元之罰鍰。因此漏未填報扣免繳憑單,請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補申報,可減輕處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