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寺廟必須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所出具收據才有機會認列為捐贈費用扣抵。
2. 並非所有支付給寺廟的款項都可以列為捐贈費用,畢竟寺廟也有販賣勞務,例如點光明燈、為往生者做法會;或是販賣商品,例如販售紀念品、神明公仔等等。
3. 這些實務上操作寺廟都很清楚,所以您可以直接詢問廟方,可能獲得答案就是,因為沒有設財團法人,或是有提供勞務或商品,因此不列捐贈。
4. 如果可以認列捐贈的,收據會直接以捐贈入帳,且會蓋上大章,裡面會有財團法人字樣才可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民眾無償捐贈立案寺廟,取得之捐贈收據可列報於列舉扣除額,但參加法會、點光明燈、平安燈,祈求順遂福氣,因寺廟有提供勞務之對價服務,並不屬於無償捐贈性質,所以不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個人取得依法登記的寺廟開給「點光明燈」、「安太歲」等名目之收據,並非是捐贈性質,不得作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